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手续是怎样(村委会征地盖村部)

 2024-03-28  阅读 462  评论 0

摘要:征地是需要符合一定程序的,以前我国的征地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不断建设,我国的征地程序逐渐规范化、科学化。那么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手续是怎样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手续是怎样1、提前告知征收(就是

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手续是怎样


征地是需要符合一定程序的,以前我国的征地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不断建设,我国的征地程序逐渐规范化、科学化。那么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手续是怎样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手续是怎样

1、提前告知征收(就是征收要前听取老百姓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现状调查及确认(征收报批前的调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如果没有履行土地现状调查以及没有让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土地状况的,批地机关是不会批准用地的。而现实中确是,很多农民自己根本没有签字确认自己的土地状况,而在国土部门上报的征地材料中确有农民签字确认的材料,大部分是村干部和他人代签,弄虚作假欺骗批地机关。批地机关在审查批地时,一般进行的是书面审查,而不是亲自向被征地的农民核实。这就造成被征地的农民没有签字确认,土地依然被批准征收的情况出现。被征地的农户发现这一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前的程序)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负责组织听证的机关应当将其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的有关证据向听证的农民出示并作出说明。如果被征地的农民认为征地机关拟定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依据不足,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建议合理合法,征地机关应考虑重新更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异议和建议,听证机关应该形成笔录,这个笔录也是报批时的必备材料。而现实情况确是,被征地的农民根本没有收到征地机关的听证告知书,却被说成是放弃听证权利。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县级人民政府同时应就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方案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出具说明材料;被征地农民提出的意见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说明采纳意见的情况。

5、征地的审核、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厅(局)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省国土厅或国土资源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我国有权批准征地的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是征收土地的主体,但并不是批准征收土地的主体。实践中,很多市县人民政府采取边报批边占地的方式非法占用农民的土地。这是严重违法的。因为,并不是市县人民政府上报征收土地,省政府或国务院就一定会批准征收土地。

6、征地公告(征地批准后,要向老百姓公布)

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征地的两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内容包括:(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包括:(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如果征地项目未获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由发布预征公告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下发书面通知,取消原预征公告。

7、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征地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提异议权和听证权是他们第二次对征地的补偿安置的话语权。虽然在预征阶段也有话语权,但那是在预征阶段,内容和批准后的话语权虽有雷同但不完全一致。实践中,很多政府认为在预征阶段已经征求过意见,没必要在批准征地后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根本就不予公告而直接要求被征地农民腾出土地,这是严重错误的。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的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如果被征地的农民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等有不同意见,也应该交出土地。对于补偿标准等有关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的方式予以解决。

9、争议裁决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三、土地征收的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小编温馨提示:在征地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使用暴力是无法解决问题的。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村委会征地程序及手续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西安市未央区先锋村拆迁有法难依

尊敬的重要领导,您好。

党中央在5月15日和6月26如分别下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和《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这2份文件对于广大的拆迁老百姓老说,就像花朵见到太阳一般,终于盼到了有法可依的那一天。衷心感谢党中央领导对我们全国城中村的老百姓的关心。但是,老百姓如果违法,有政府机关处理,那么政府机关如果违反,并且是近乎让百姓绝望的违法拆迁,又有谁来治理呢?

我是西安市未央区先锋村的村民,9月中旬的一天,突然就接到通知要整村拆出,立即就有100-200的防暴队进村。这些免去不说,我知道现在正在开5中全会,我们还是相信党、相信政府的,中央首长百忙中过问一下关于我们生存问题的事情:

1、社会保障无从谈起

《紧急通知》第二条明确表示: 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

《通知2》也第1条第5款也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是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有效途径。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先锋村拆迁是由曲江和大明宫2个大东家来完成的,但始终未见合法批准城中村改造的文件。根本就没有什么长远生计,用的标准还是几年以前的。工作方式粗暴、简单。他们口头说是每个村民从自己家的面积中扣除20个平方,作为以后分红,但市场经营变幻莫测,如果以后经营不善、倒闭破产村民怎么自保,这就对社会不安定埋下隐患。西安市未央区先锋村村民存在文化水平较低,部分村民年龄偏大的现实因素,今后就业势必比较困难,却会因城中村改造而失去房租收入这一稳定收入来源,相关部门没有出台先锋村村民今后生活如何保障等迫在眉睫的配套措施,却贸然作出城中村改造这一严重侵害村民利益,违背村民意愿的决定,既不合理又违背法律规定。

2、安置方式表述简单、含糊

没有对回迁的地点、环境、楼层、电梯、物业等详细情况明确表示,就只说了一个大致的范围,然后就是告诉我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之类的话。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不但不能达到使村民持续增收之目的,反而因农民入住楼房后增加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等项目开支致使支出大大增加,因房租的减少的收入和开支的增大使每户村民年损失几万元,背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同时更加违背了上述2个文件的精神甚至还出现不少还得自己花钱买面积的情况。拆了自己的房子,反而接近无家可归

3、选择安置方式没有可选性

安置方式有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2种形式。实物补偿没有告知安置房所在具体位置、安置方式、电梯、物业、楼层等;货币补偿1,2层每个平方2300.而大明宫遗址公园周围的房价都在8000以上,2300,就是西安市的远郊都买不到。安置方式等于只能选实物补偿,但实物补偿有没有任何的规划方案,让村民怎么放心。怎么能拿全家老少一辈子的生活当赌注

4、两份通知里都提到:

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没有村民大会,只是召集极少数的代表开会通过就实行整村拆迁。先锋村村务不公开,村里土地不分配。多次找拆迁办,区、市,没有任何作用,真是感觉上天无门,我们老百姓依法办事,遵守中央文件的精神,难道就这样难,我们感到非常的绝望。

5、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

重置成本补偿是通知里明确规定的,但我们村实现的是互找差价。

6、在村子里居住了40-50年的老人,因为以前是居民,后来落后到村子,就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

7、安置过渡期间为期30个月,每人每月过渡费300元或按每平方7元;30个月的生活补助合计是10000元

按一家3口算,一个月900,租房就得每月1300作用,还不是物业费、水电等,除非租到西安市的远郊。我们和大明宫遗址公园和大明宫建材市场是邻居,这2个重点向非但没有给我们但来什么,反而是变相的把我们驱逐出西安,迫使我们离开生活了几辈子的村庄。

8、极个别村民签了拆迁合同,但合同表明只是个初稿,一共好几页,只有最后一页有村民的签字。然后就不见影了。说是把初稿交到上面审核,过4,5天就可以签正式的。但在正式的没下来,就要求村民交钥匙,然后连夜拆房子。4,5天以后,也没见正式合同,不了了之。关于几代人生存问题,竟然连一纸文书都不给,不知道这属于无合同,阴阳合同和是其他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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