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培育和发展上海市物业管理市场,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倡导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促进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秘书处为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培训部、咨询服务部、信息部 、协调指导部五个部门。同时协会根据本市区县设置,下设19个工作委员会,目前共有会员单位千余家。
协会旨在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宣传和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参与行业政策和立法的论证和听证;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自律措施,倡导公平竞争,维护会员权益;为政府、行业、会员之间沟通信息,对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反映会员的呼声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调解会员与会员、非会员或者消费者之间的重大争议;组织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本行业技术、市场信息、行业动态和经营管理经验,定期出版行业刊物;开展与行业相关的各类咨询服务,举办会展招商等市场推广活动,帮助会员拓展市场;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社会团体、经济团体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进行企业、管理项目和从业人员评比,对物业收费价格进行评估和协调,进行行业调查统计,推进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顾问
谢家瑾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刘海生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庞 元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黄永平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顾长浩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姜燮富 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副主任
岳尊贤 原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蔡兴发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排列以单位名称笔画为序)
徐金明上海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圣哲 上海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风 上海东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俊福 上海市工联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虓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黄淼红 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顾凤惠上海明华物业公司总经理
周和平 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华江 上海锦江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
常云安 中海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国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许宝声 原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处 驻会副秘书长
林玉箴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许玉彪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李 庆生 东方管家国际集团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以下为兼职,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支世家 上海外高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和平 上海真如物业公司总经理
王青兰 上海青蓝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灵华 上海东方航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建华 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宋心昌 《房地产时报》主编
苏月珍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俞伟忠 上海仪房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振华 上海复欣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 强 上海延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柏志成 上海生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茂源 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集团
协会书记和会长在选取和职责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协会书记的选取和职责有明显的党建特色。书记的职责主要是从协会党员中选举产生,主抓党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方针指导工作,注重的是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其次,协会会长则具有不同的产生方式和职责。会长通常是由召集全体会员单位确定的人选,他的职责主要是主管业务。这意味着他负责协会的主要业务工作,包括协会的日常运营、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总的来说,协会书记和会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产生方式、主要职责和侧重点上。书记更注重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而会长则专注于协会的业务发展和管理。两者在组织内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协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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