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地址(万柏林区文化局地址)

 2024-03-27  阅读 974  评论 0

摘要:和平北路的理工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层。万柏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所位于和平北路的理工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层,面积为460平方米,别看地方不算大,但实用功能真不少。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所中包含志愿者服务站、文体活动室、未成年人活动室、普法教育室、市民教育

万柏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地址


和平北路的理工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层。

万柏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所位于和平北路的理工大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层,面积为460平方米,别看地方不算大,但实用功能真不少。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所中包含志愿者服务站、文体活动室、未成年人活动室、普法教育室、市民教育室、图书室、宣传文化室、科技普及室,每一个专设区域都本着“实用、好用、有用”的原则,可以让老人、小孩、中青年都能乐得其所。

广州社保卡各区街镇服务网点

石家庄市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是2000-04-18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注册成立的集体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小区西翠园10号。

石家庄市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301057216973030,企业法人张风菊,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石家庄市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的经营范围是:组织文化交流文体科技艺术培训文体,科技,艺术器材,服装摄影器材。在河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石家庄市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2)

广州社保卡各区街镇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广州社保卡各区街镇服务网点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序号—行政区—网点名称—地址

 1—越秀区—光塔街街(镇)服务网点—光塔路21号二楼光塔街道政务中心(西门口)

 2—越秀区—人民街街(镇)服务网点—大新路257号人民街道办事处

 3—越秀区—北京街街(镇)服务网点—惠福东路472—482号307室

 4—越秀区—六榕街街(镇)服务网点—六榕路109号之一

 5—越秀区—流花街街(镇)服务网点—桂花岗一街8号流花街社区服务中心(广州火车站)

 6—越秀区—洪桥街街(镇)服务网点—洪桥街27号二楼街道社区中心6号窗

 7—越秀区—东山街街(镇)服务网点—寺右北二街26号二楼东山街社区服务中心(五羊邨)

 8—越秀区—梅花村街街(镇)服务网点—梅花路21号政务中心

 9—越秀区—农林街街(镇)服务网点—执信南路64号农林街政务中心1号窗口

 10—越秀区—黄花岗街街(镇)服务网点—水荫路33号黄花岗街道办事处一楼救助中心(动物园)

 11—越秀区—建设街街(镇)服务网点—建设五马路18号1楼大厅建设街政务服务中心(淘金站)

 12—越秀区—大东街街(镇)服务网点—东川路东仁新街8号大东街社区综合救助中心2号窗

 13—越秀区—大塘街街(镇)服务网点—中山四路秉政街17号首层大塘街政务服务中心(农讲所)

 14—越秀区—珠光街街(镇)服务网点—珠光路54号一楼政务服务大厅13号窗

 15—越秀区—白云街街(镇)服务网点—白云路筑南大街8号1楼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

 16—越秀区—华乐街街(镇)服务网点—麓苑路49号二楼办证大厅

 17—越秀区—登峰街街(镇)服务网点—麓景东路55号一楼登峰街办事处(小北站)

 18—越秀区—矿泉街街(镇)服务网点—沙涌南洪荫围13号3楼矿泉街道办事处(三元里)

 19—荔湾区—南源街街(镇)服务网点—南岸路92—1政务中心

 20—荔湾区—西村街街(镇)服务网点—西湾路151号地下政务中心

 21—荔湾区—金花街街(镇)服务网点—金花直街79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二窗口)

 22—荔湾区—龙津街街(镇)服务网点—龙津东路欧家园56号一楼

 23—荔湾区—岭南街街(镇)服务网点—杉木栏路99号一楼政务大厅5号窗口

 24—荔湾区—昌华街街(镇)服务网点—恩宁路昌华新街21号首层

 25—荔湾区—华林街街(镇)服务网点—十八甫北路曹基直街81号之一华林街政务中心3号窗

 26—荔湾区—多宝街街(镇)服务网点—丛桂路182号多宝街社区服务中心(民政科)

 27—荔湾区—逢源街街(镇)服务网点—存善北7号逢源公寓首层

 28—荔湾区—沙面街街(镇)服务网点—沙面大街7号后座

 29—荔湾区—站前街街(镇)服务网点—站前路西村四约大街5号之一

 30—荔湾区—彩虹街街(镇)服务网点—冼家庄17号101房

 31—荔湾区—桥中街街(镇)服务网点—桥中街桥中南路169号

 32—荔湾区—花地街街(镇)服务网点—芳村大道187号一楼

 33—荔湾区—石围塘街街(镇)服务网点—芳村大道西83号2楼政务服务中心

 34—荔湾区—白鹤洞街街(镇)服务网点—培真路2号之一

 35—荔湾区—茶滘街街(镇)服务网点—茶滘路96号综合服务大厅

 36—荔湾区—东漖街街(镇)服务网点—浣花路浣南街4号二楼

 37—荔湾区—冲口街街(镇)服务网点—芳村大道东88号新中大厦3楼政务中心

 38—荔湾区—中南街街(镇)服务网点—中南街海南赤岗东约515号三楼

 39—荔湾区—东沙街街(镇)服务网点—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一楼政务中心

 40—荔湾区—海龙街街(镇)服务网点—荔湾区海龙街龙溪中路107号

 41—海珠区—沙园街街(镇)服务网点—沙园大街26号政务中心二楼一号窗

 42—海珠区—海幢街街(镇)服务网点—宝岗大道中新凤祥大街33号地下

 43—海珠区—赤岗街街(镇)服务网点—广州大道南448号财智大厦2楼赤岗街道政务中心老龄专窗

 44—海珠区—新港街街(镇)服务网点—海珠区新港西路玉泉街1号新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45—海珠区—瑞宝街街(镇)服务网点—盈丰路168号瑞宝街道政务中心二楼

 46—海珠区—昌岗街街(镇)服务网点—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

 47—海珠区—江南中街街(镇)服务网点—青柳大街44号一楼江南中街政务服务中心

 48—海珠区—素社街街(镇)服务网点—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49—海珠区—凤阳街街(镇)服务网点—泰沙路203之五首层凤阳街政务服务中心

 50—海珠区—滨江街街(镇)服务网点—远安路逸民里15号地下滨江街道政务中心

 51—海珠区—南华西街街(镇)服务网点—同福西路兆龙里19号一楼(南华西街道政务中心)

 52—海珠区—龙凤街街(镇)服务网点—工业大道北60号一楼

 53—海珠区—南石头街街(镇)服务网点—工业大道中364号之一南石头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54—海珠区—江海街街(镇)服务网点—石榴岗路470号

 55—海珠区—南洲街街(镇)服务网点—南洲路333号

 56—海珠区—官洲街街(镇)服务网点—北山大街10号

 57—海珠区—华洲街街(镇)服务网点—华洲路88之五

 58—海珠区—琶洲街街(镇)服务网点—磨碟沙大街12号

 59—天河区—沙河街街(镇)服务网点—沙河大街89号社区政务中心二楼

 60—天河区—五山街街(镇)服务网点—岳洲路39号一楼

 61—天河区—员村街街(镇)服务网点—员村新街10号之一

 62—天河区—石牌街(南片区)街(镇)服务网点—石牌东路127号石牌街政务服务中心

 63—天河区—石牌街(北片区)街(镇)服务网点—龙口中路152号天逸大厦3楼5号窗

 64—天河区—车陂街街(镇)服务网点—东圃大马路16号保安亭

 65—天河区—天河南街街(镇)服务网点—体育东路体育西横街193号天河南街道办一楼办公大厅民政窗口

 66—天河区—兴华街街(镇)服务网点—银燕路166号一楼13号窗

 67—天河区—林和街街(镇)服务网点—林和西路101号1楼政务服务中心6号窗

 68—天河区—沙东街街(镇)服务网点—广州大道北冠庭园绿安街1号沙东街政务中心

 69—天河区—棠下街街(镇)服务网点—棠德西四街1—9号棠下政务服务中心老人优待卡20号窗

 70—天河区—冼村街街(镇)服务网点—平云路165号1楼政务服务中心9号窗

 71—天河区—猎德街街(镇)服务网点—广州市天河区海明路20号

 72—天河区—天园街街(镇)服务网点—东方三路2号天园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

 73—天河区—元岗街街(镇)服务网点—元岗路600号元岗街道办事处201室社会事务管理科

 74—天河区—黄村街街(镇)服务网点—东圃黄村荔苑路5号

 75—天河区—凤凰街街(镇)服务网点—龙洞华美路88号(办事处)

 76—天河区—长兴街街(镇)服务网点—长兴路289号一楼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

 77—天河区—龙洞街街(镇)服务网点—龙洞北路1号龙洞街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78—天河区—新塘街街(镇)服务网点—新塘合景路99号私立华联学院(新塘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79—天河区—前进街街(镇)服务网点—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80—天河区—珠吉街街(镇)服务网点—珠村东横二路1号大厅

 81—天河区—羊城通广州东站客服服务中心—地铁三号线广州东站内HJ出口方向

 82—白云区—江高镇街(镇)服务网点—江高镇政府政务中心(江府路1号)

 83—白云区—人和镇街(镇)服务网点—人和镇鹤龙六路6号

 84—白云区—太和镇街(镇)服务网点—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85—白云区—钟落潭镇街(镇)服务网点—钟落潭镇福龙路94号钟落潭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86—白云区—三元里街街(镇)服务网点—机场路22号后座三元里街政务中心

 87—白云区—新市街街(镇)服务网点—新市街新达路89号

 88—白云区—景泰街街(镇)服务网点—云苑三街31号景泰街政务中心

 89—白云区—松洲街街(镇)服务网点—增槎路383号

 90—白云区—同和街街(镇)服务网点—广州大道北2077号同和街道办事处(民政科)

 91—白云区—永平街街(镇)服务网点—白云大道荟贤路1号一楼政务中心

 92—白云区—京溪街街(镇)服务网点—京溪街沙太路天裕街5号(京溪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93—白云区—棠景街街(镇)服务网点—三元里大道907号棠景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94—白云区—黄石街街(镇)服务网点—黄石街黄石东路88号白云汇后座黄石街政务服务中心1楼

 95—白云区—同德街街(镇)服务网点—西槎路同德花园同雅街78号政务服务中心

 96—白云区—鹤龙街街(镇)服务网点—鹤龙街鹤泰路六号鹤龙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97—白云区—均禾街街(镇)服务网点—均禾街新石路均禾街政务中心

 98—白云区—石井街街(镇)服务网点—石井街兆丰路140号政务服务中心

 99—白云区—金沙街街(镇)服务网点—金沙街横沙复建街19号一楼

 100—白云区—石门街(镇)服务网点—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一横路12号(云湖花城旁)

 101—白云区—白云湖街(镇)服务网点—石厦路288号白云湖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金铂广场夏茅店旁)

 102—白云区—云城街街(镇)服务网点—齐富路88号政务服务中心

 103—白云区—嘉禾街街(镇)服务网点—新科工业区(鹤龙二路1179号)嘉禾街道办事处

 104—白云区—市老龄办—景云路42号综合楼4楼407室

 105—黄埔区—黄埔街街(镇)服务网点—港湾路362号一楼大厅5号窗

 106—黄埔区—红山街街(镇)服务网点—文船路208号三楼政务服务中心

 107—黄埔区—鱼珠街街(镇)服务网点—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二楼鱼珠街政务服务中心

 108—黄埔区—大沙街街(镇)服务网点—大沙地东297号

 109—黄埔区—南岗街街(镇)服务网点—黄埔东路3731号

 110—黄埔区—长洲街街(镇)服务网点—长洲街金洲南路1号(综治中心)

 111—黄埔区—文冲街街(镇)服务网点—文冲街道祥东环街20号瑞东花园J1—J2栋1楼(瑞东花园北门)

 112—黄埔区—长岭街街(镇)服务网点—水西路185号128房

 113—黄埔区—穗东街街(镇)服务网点—南湾大街31号之一宝夏花园A栋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114—黄埔区—夏港街街(镇)服务网点—东园三街1号三楼311室

 115—黄埔区—云埔街街(镇)服务网点—开创大道140号云埔街党群服务中心1楼大厅(原东区文体活动中心)

 116—黄埔区—九佛街街(镇)服务网点—凤凰五路40号九佛街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17—黄埔区—龙湖街街(镇)服务网点—龙湖街政和路42号龙湖街政务服务中心

 118—黄埔区—新龙镇街(镇)服务网点—广汕8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

 119—黄埔区—联和街街(镇)服务网点—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一楼大厅

 120—黄埔区—萝岗街街(镇)服务网点—萝岗墟公路街118号萝岗街政务中心

 121—黄埔区—永和街街(镇)服务网点—永和街新业路15号政务服务中心

 122—番禺区—市桥街街(镇)服务网点—市桥街捷进中路4号

 123—番禺区—沙头街街(镇)服务网点—景观大道23号沙头街道办事处405室

 124—番禺区—东环街街(镇)服务网点—东环街东星路100号政务服务中心

 125—番禺区—桥南街街(镇)服务网点—桥南街福愉西路逸祥大街2号(越秀可逸江畔商业街)

 126—番禺区—小谷围街街(镇)服务网点—大学城中心大街南28号(小谷围街政务服务中心)

 127—番禺区—大石街街(镇)服务网点—大石街岗东路149号(大石街政务服务中心)

 128—番禺区—洛浦街街(镇)服务网点—洛浦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129—番禺区—钟村街街(镇)服务网点—钟村街钟灵北路27号

 130—番禺区—石壁街街(镇)服务网点—钟韦路73号

 131—番禺区—沙湾镇街(镇)服务网点—沙湾镇大巷涌路143号(沙湾镇政务服务中心)

 132—番禺区—石碁镇街(镇)服务网点—石碁镇岐山南路4号政务中心一楼34号窗

 133—番禺区—新造镇街(镇)服务网点—新造镇新广路新丽园一街115号

 134—番禺区—南村镇街(镇)服务网点—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南村政务服务中心15号窗口

 135—番禺区—化龙镇街(镇)服务网点—化龙镇工业路20号

 136—番禺区—石楼镇街(镇)服务网点—石楼镇市莲路20号(石楼镇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

 137—番禺区—大龙街街(镇)服务网点—市莲路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

 138—南沙区—万顷沙镇街(镇)服务网点—万顷沙镇光明路49号

 139—南沙区—横沥镇街(镇)服务网点—横沥镇中环路政务服务中心

 140—南沙区—黄阁镇街(镇)服务网点—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黄阁镇政务服务中心

 141—南沙区—南沙街街(镇)服务网点—金隆路41号3栋103—111铺(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

 142—南沙区—珠江街街(镇)服务网点—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

 143—南沙区—龙穴街街(镇)服务网点—龙穴街龙穴路1号

 144—南沙区—东涌镇街(镇)服务网点—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1楼社会事务办(办公室)

 145—南沙区—榄核镇街(镇)服务网点—榄核镇新地路12号

 146—南沙区—大岗镇街(镇)服务网点—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

 147—花都区—新华街街(镇)服务网点—建设路1号新华街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

 148—花都区—赤坭镇街(镇)服务网点—赤坭镇沿江路8号

 149—花都区—炭步镇街(镇)服务网点—炭步镇园华路2号尚悦轩首层炭步镇政务服务中心

 150—花都区—狮岭镇街(镇)服务网点—狮岭镇阳光路6号(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

 151—花都区—花山镇街(镇)服务网点—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东花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大学对面)

 152—花都区—花东镇街(镇)服务网点—花东镇花都大道北33号政务中心

 153—花都区—梯面镇街(镇)服务网点—梯面镇金梯大道57号(梯面镇党群服务中心)

 154—花都区—新雅街(镇)服务网点—新雅街雅瑶中路自编18号1楼政务中心

 155—花都区—花城街街(镇)服务网点—花城街建设北路191号花城街政务服务中心

 156—花都区—秀全街街(镇)服务网点—花港大道83号(秀全街市民广场)

 157—增城区—荔城街街(镇)服务网点—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首层)18窗口

 158—增城区—增江街街(镇)服务网点—增江街同创滨江海德街120号

 159—增城区—朱村街街(镇)服务网点—朱村街学前路28号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160—增城区—新塘镇街(镇)服务网点—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政务服务中心B栋大厅1号窗

 161—增城区—石滩镇街(镇)服务网点—石滩镇镇政府解放路1号社会事务办

 162—增城区—中新镇街(镇)服务网点—中新镇中福南路17号1楼前台(中新镇政务服务中心)

 163—增城区—派潭镇街(镇)服务网点—派潭镇镇政府民政路22号社会事务办

 164—增城区—正果镇街(镇)服务网点—正果镇府前路1号(正果镇社会事务中心)

 165—增城区—小楼镇街(镇)服务网点—小楼镇社会事务办(小楼镇泰安路5号)

 166—增城区—仙村镇街(镇)服务网点—仙村镇镇政府仙村大道16号社会事务办

 167—增城区—永宁街街(镇)服务网点—永宁街永联路20号(2楼社会事务办)

 168—增城区—荔湖街街(镇)服务网点—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荔湖街道办事处

 169—增城区—宁西街(镇)服务网点—增城区宁西街朱宁路13号宁西街道办事处

 170—从化区—街口街街(镇)服务网点—街口街镇安横一巷2栋首层

 171—从化区—城郊街街(镇)服务网点—城郊街从城大道999号(原万盛广场沿河一侧)3栋

 172—从化区—江埔街街(镇)服务网点—江埔街河东七星路16号

 173—从化区—太平镇街(镇)服务网点—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栋一号

 174—从化区—鳌头镇街(镇)服务网点—鳌头镇新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

 175—从化区—温泉镇街(镇)服务网点—温泉镇温泉大道395号

 176—从化区—良口镇街(镇)服务网点—良口镇大街98号

 177—从化区—吕田街(镇)服务网点—中新北路68号吕田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178—从化区—从化高技术产业园街(镇)服务网点—高技术产业园回归路三巷二号首层

;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文化活动中心是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文化活动中心设在五个街道或社区。

(二)面积标准。根据各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确定面积,本方案所确定的.文化活动中心建

设规模应不低于200平方米。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较多的街道(社区)可根据有资金的情况适当扩大面积。

(三)功能布局。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文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用房。

室外基本功能空间(文化活动广场)应当包括:篮球场、健身场地、露天舞台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室外部分属指导性和规划性标准,可利用辖区内原有的活动场地。

(四)基本设备配置标准。影视灯光音响设备、书刊资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乐器、体育活动健身器材等。

三、管理模式

在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体制上要从有利于中心发展出发,由

各街道自行出具管理方案,积极探索各活动中心高效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文化活动中心的生机和活力。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篇3]

根据县委、政府拟在休闲广场周围改造建设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意见,结合文山县社区文化建设实际,我局提出如下:

一、功能定位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以社区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应将社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5、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0 m2,使用面积应不低于2500m2; 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样、资源共享的要求,注意动态文化活动与静态文化活动区域合理分割,避免干扰,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应尽量节省,让更多的设施面积用于公益性文体活动。

2、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可以在整合社区学校、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等项目的基础上,设置社区图书馆、团队活动室、展览陈列室、社区学校、社区信息苑、健身活动室以及包括放映数码**、举办文艺演出、开展联谊活动等内容的多功能厅、小剧场等功能完备的设施项目。要在兼顾社区全体居民的同时,为老年人和青少年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务内容。根据文山县实际,布局具体可规划为:

(1)多功能活动室:举办报告讲座、小型集会、联谊活动、数字**放映、文艺表演等;

(2)展览陈列室:作品展示、形势宣传、科普展览、藏品陈列等;

(3)休闲娱乐室:设置棋牌室、游艺室、视听室等;

(4)体育健身室;按需设定健身锻炼项目,如乒乓球、台球、健身房、市民体质测试站、老年活动室等;

(5)团队活动室:按需设定文艺团队的培训专用活动室。如音乐室、排练室、绘画室、工艺室等;

(6)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员服务站点:

(7)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室:即电子阅览室,为社区居民提供信息服务;

(8)图书阅览室:提供图书借阅,报刊杂志阅览服务。

三、运行管理

1、经费保障。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县、镇两级预算管理体制,县、镇两级政府承担主要建设经费,活动经费应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经费包括人头经费、公用经费、文化服务经费。建立和形成多元投入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行县、镇分级负责管理。每年对社区文化中心运行经费的投入增幅应当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社区文化中心可以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2、人员配备。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文艺、体育、图书、信息、行政管理等专业岗位。岗位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专业资质,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可招募社区志愿者辅助管理文化活动中心事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的基本业务知识,热爱文化工作、服务意识强。人员配备需征求文化部门的意见。

3、业务管理。县文化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发展规划、运行规范和日常监管,并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提供文化资源支持,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培养基层文化骨干。规划、教育、体育、科技、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是社区文化中心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工作。 也可采取建立社区文化工作管理委员会或者社区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和统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运行。

文山县文化局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与下方留言删除。

原文链接:http://www.hbxnews.com/w-b-l-q.html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管理员

  • 内容3663
  • 积分0
  • 金币0
关于我们
从前,时光很缓,车马很慢,一生又很短,外面的世界又那么大,看不到多少美丽的风景。而今,河北新闻带你看遍大好山河,万般璀璨。
扫码关注
联系方式
电话:
官方微信:sqwc66
Email:1727058@qq.com
注册登录
注册帐号
登录帐号

Copyright © 2024 河北新闻网 Inc. 苏ICP备2023053670号

页面耗时0.3900秒, 内存占用1.76 MB, 访问数据库24次